五、完善合同条款

现在的购房合同是由国土房管局印制的标准合同,相当一部分内容已经用铅字印制好了,另一部分留空白,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填写.建议购房者认真仔细地阅读,审查合同的每一条款,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标准合同印制好的内容,一般不作很大修改,但并非不能修改,只要当事人认为不合理,就有权修改.
2、对于标准合同已印制好的选择性条款,购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约定. 有些开发商在建设项目过程中,擅自更改规划,如小区绿化变更,承诺的幼儿园消失,外立面材料私自变更等等。因此,最好将开发商承诺的事项在购房合同中都注明,并约定违约责任。对于那些避实就虚的广告,消费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将相关内容写入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约定违约责任。
3、对于空白部分,不能由出卖人预先填好内容,然后要求买受人全盘接受,因为这是非常不合理的.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每一条款协商一致.
4、对于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条款,应当做好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这是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书面凭证,如果买卖不成,购房者可据此索回定金和已付房款.
如果购房者采取现金支付方式,建议尽量减少首期房款的金额,待办理商品房备案登记手续之后,再支付大部分房款,同时留一部分购房款待办妥房产证后支付,这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身的权益.
如果采取的是按揭付款方式,为了防止购房者办不了按揭贷款而买不了房子,而且连定金和首期都退不了,建议购房者在付款方式和期限中写明:"如果未能订立按揭贷款合同的:1,合同继续履行,但买受人和出卖人双方需另行签订付款协议;2,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按揭贷款合同的,另一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3,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双方均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已经收受的购房款本金或者定金返还给买受人,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相应的利息."
六、明确交楼标准

市场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精装修/全装修房”,但是开发商并不在合同中明确写明装修及配套设施所使用的材料品牌和标准。建议购买精装修房前,应签订协议,规定交付使用的标准。
七、慎签补充协议

目前开发上通常预先拟定了购房合同补充协议,而这些补充协议绝大部分是霸王条款,对购房者非常苛刻.因此,购房者千万不要轻易在补充协议上签字.理想的做法应当是与对方就补充协议协商一致以完善补充协议,或者干脆不签补充协议.
八、另签物管协议

现在的标准购房合同中有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一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规定.但是由于签约时购房者并不知道物业管理公司是哪一家,是否具有相应资质,物业管理费用是多少,一旦签订了该协议,购房者可能会陷入非常被动的境地.建议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公司并要求写明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物业管理的收费,并就《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内容进行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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