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游日”旅游优惠可能引发旅游井喷
12315发出提示—— 消费者要增强维权意识
中国网河南视窗讯 5月19日是首个“中国旅游日”。在这个众多景点免费或减费让消费者狂欢的“旅游日”来临之际,郑州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发出旅游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提高旅游质量。
为迎接5月19日首个“中国旅游日”的到来,全国包括河南各地旅游景区实施免费或减费,推出特价房,旅行社也推出优惠措施,回馈消费者的厚爱。
面对各地在“中国旅游日”出台优惠措施有可能引发旅游井喷,针对旅游特点和近期投诉热点问题,昨日,郑州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发布以下旅游消费提示。
选择旅行社时,应查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其经营范围。
应签订旅游服务合同,交费后索要发票。在签订旅游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在与旅游企业签订旅游合同过程中,要明白团费包含哪些旅游项目,明确约定交通工具及其档次等级;住宿酒店的名称、地点和档次等级;所含景区、景点和游览活动等内容,主要景点停留的最少时间;用餐(早餐和正餐)的次数及标准;是否有全陪导游或领队。
消费者还应在合同中注意有关购物的具体内容,如时间安排、购物点数量,防止在商店待的时间比在景点玩的时间还要多,使游览的效果大打折扣。游客要理性消费,索要购物凭证,以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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