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河南视窗5月16日讯 据东方今报报道:矿难不断,井下如何救援是难题,如今,随着一种井下移动救生舱的出现,再遇类似问题时就简单多了:遇险人员只要躲进救生舱,120小时生命无恙。
这是东方今报记者昨日在平顶山召开的2011年河南煤矿安全科技活动周现场看到的,井下救生舱由平煤神马集团研发,首个在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据悉,这种救生舱,在密封舱体后可容12人同时避险,舱内设有坐椅、照明、通讯、供氧、急救箱、必需的食品饮用水、有毒有害气体处理装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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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才是万能的矿难“方舟”
放眼世界,凡矿业大国,均有井下安全避难或救生舱等设施。2010年智利圣何塞铜矿33名矿工受困地下长达2个多月而安然无恙,最主要原因就是井下避难室。
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矿业大国,于上世纪70年代前就基本完成了安装井下安全避难硐室,美国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矿难就明显下降,井下避难设备成了安全体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
由此可见,井下避难设施,是有效降低井下危险的有效办法。
然而,井下避难和救生舱等设施,只是突出了安全体系中的技术思路,它离一个全面的安全体系还十分遥远。安装了井下避难和救生舱,安全问题并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井下避难室的有效有个前提是:矿工能够进入避难室。假如矿难发生时,矿工当场丧命或失去去避难室的能力,再多的避难室也无济于事。
2010年美国曾有一个矿井发生爆炸,死亡29人,专家称,这些矿工“当即受创,来不及前往避难室”。这表明井下避难室逃不过“尺短寸长”的规律。
长期以来,各地为了矿业安全生产想尽了办法,甚至推出了“人质式”的领导下井制,但矿难仍未得到有效遏制。
为了实质迈向 “零伤亡”,有必要在矿工“安全利益”上不断抬高安全违规成本,给予矿工相应的侵权责任法保护,把技术主义下的安全体系,与生命尊严意义下的安全体系,有机结合起来,不可偏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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