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事人员在黄河小浪底库区进行水上消防急救演练
中国网河南视窗4月25日讯 据大河网—河南日报报道:在我省交通运输行业,曾创造出这样一项激动人心的纪录:从2007年起,全省水上交通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连续三年实现“零事故”。
看似短暂的时间、平实的数字、简单的目标背后,其实凝聚着全省航务海事系统做出的巨大努力。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省航务海事系统的成功做法与典型经验,也对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着一定的启示意义。
在“空白”上筑牢安全监管基础
我省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重点是开展水上交通旅游业务的库区和农村渡口。在2007年之前,全省水上安全基础设施简直是一片空白。
当时库区安全基础设施的状况是:全省41个重点库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刚刚起步,只有6个库区按照一座管理站房、一条斜坡道、一艘趸船、一艘海事执法船、一套监控设备、一套管理制度、一支监管队伍、一个应急救助体系的“八个一”标准建设完成,占全省重点库区的14%。其他库区则基本上是“管理站房无一间、自然坡道做趸船、制止违法岸边喊、遇到事故白瞪眼”。
而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渡口渡船情况又是怎样呢?多年自然形成的坡岸旁边停靠着一艘破旧的渡船,就是当时我省渡口渡船状况的真实写照。
据了解,我省当时上报交通部渡口渡船专项整治的材料数据是,渡口渡船合格率不到5%,而交通部的达标标准是90%以上;渡工全部是土生土长的农民,没有接受过任何形式的培训。
面对这一近乎“空白”的现实,省交通运输厅航务局下大力气,从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抓起,夯实了安全监管的基础。
稳步推进库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时间里,累计投入3180万元加强库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基本上改变了库区安全监管的落后现状,为做好现场安全监管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趸船为海事人员现场监管、办理相关业务提供了固定的场所,成为“严把三关”的重要阵地;港监艇在重要时段、关键时刻巡航检查,对及时制止或震慑不法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
强力推进渡口渡船改造建设工程:渡口渡船改造是我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也是难点。为从根本上完善渡口安全基础设施,我省提出了渡口改造有渡口名称石碑、有防滑坡道或石砌台阶、有候船棚、有安全告示牌的“四个有”标准。2007年,我省又增加了“一个有”,即“有一艘合格渡船”,以让群众过上“平安渡”、乘上“放心船”。为确保渡口渡船改造“五个有”任务的完成,省航务海事部门连续两年把此项工作作为“一票否决”对省辖市地方海事局进行考核,定期在网上公布进度。通过努力,三年共完成390道渡口改造和390艘渡船改造,群众水上交通安全出行条件得到很大改观。
启动“渡船船员系统教育工程”:在强力推进渡口渡船改造工作的同时,为加强源头管理,提高渡口船舶船员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2009年我省首次启动了“渡船船员系统教育工程”,由专业培训机构对渡口渡船船员进行系统教育,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创新机制 层层构筑监管防线
为确保监管到位,省航务海事部门结合行业实际,大胆创新,在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上做文章、下工夫,层层构筑安全监管防线。
他们创新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建立了长效管理的“四项机制”:建立承包机制,在全省各级海事机构实行“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建立督察机制,要求省地方海事局4个承包组为4个督察组,负责督察所承包省辖市及县(市)、乡、村及库区、渡口的安全制度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地方海事局还适时组织暗访;建立日报机制,省地方海事局每天9:00前将前一天全省翔实的安全情况和客运量、运力、签证情况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建立奖惩机制,省地方海事局每年拿出不少于100万元的安全基金用于奖励省局机关和省辖市海事机构,各省辖市海事机构也要对辖区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而对监管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也分别制定了处罚办法。
他们还创新了“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示范库区”考评机制,进一步调动基层航务海事部门的积极性,确保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库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提升、规范库区海事现场执法监督管理水平,2009年出台了《河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示范库区〉考评办法》规定,达标库区管理单位每年将获得4万元奖励,连续奖励三年。
为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他们建立了“水上交通安全责任考核体系”。省地方海事系统层层签订责任书,并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对完成安全考核目标任务的单位进行奖励。在此基础上,又建立了“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和“发生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廉政事件、发生执法错案”一票否决,有效遏制了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广泛营造安全氛围
在不断的探索和实践中,我省航务海事部门不断丰富管理经验,学会了抓重点,而且做到了重点抓。
他们狠抓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船舶和重点治理,通过重点抓好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消除行业存在的隐患。据不完全统计,仅2009年,省市县三级海事机构就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督察和暗访达240多组次,参加人员达2800多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00多台次,监督艇巡航360多艘次。累计检查船舶上万艘次,下发整改通知书300多份,执行各类处罚200多起,取缔或撤消各类渡口101道,共排查安全隐患939项,同时拍摄了大量的图片和影像资料,为隐患排查、整改提供执法依据。
与此同时,他们努力营造“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水上安全管理格局,改变了以往政府关注不够、财政支持不足、群众参与不广泛、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相对滞后的现象。全省航务海事系统坚持宣传工作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库区、进码头“六进”活动,不仅使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得到了很大提高,也为安全监管奠定了雄厚的群众基础。如今,安全宣传“六进”活动已成为我省叫响全国海事系统的一张名片。
当然,全省水上交通安全曾创造的连续三年“零事故”辉煌,也离不开一支高效有力的执法队伍。但面对这样的成绩,我们坚信更重要的一点是,他们将制度落到了实处!
编 后
追求“零”是一种责任
有数据显示,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在各个行业领域中是最多的。尽管没有那种煤矿、飞机、尾矿库等事故发生后产生的“轰动”效应,但给人民群众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却十分惨重。
可喜的是,经过“十一五”时期持之以恒的努力,我省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逐年下降,且幅度很大,道路万车死亡率指标也明显好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且,水上交通安全还创造了连续三年零事故的好成绩。
尽管2010年因一个小事故结束了连续创造“零”的历史,但省航务海事部门一位负责人的话同样让人感动:“零事故”目标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即使某一天发生了事故,它依然要作为我们行业追求的目标坚持并贯彻下去。
坚持与努力必将会有收获,因为这一行业已经把追求“零”作为了肩上的一份责任。反观2007年之前的水上交通安全,2004年“5·1”原阳黄河翻船事故、“6·22”黄河小浪底特大沉船事故、2006年南阳新野“1·13”农用船非法载人翻沉事故等,再看看2007年以后的业绩,巨大的反差与对比充分证明:只有真正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心上,把“零”事故当成责任,才能让事故从一个行业中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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