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河南视窗10月24日讯 (方志淮 李智勇)金秋十月,正是收获的季节,潢川县法院执行战线捷报频传。近日,该院执行局头号骨头案——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历时三年,最终执行和解且履行完毕。
被执行人张某系潢川县谈店乡村民,以安装铝合金为业。2008年8月张某驾车撞伤鄢某致鄢某一级伤残,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此案经潢川县法院审理判决张某应赔偿鄢某各项经济损失747649.55元。执行中,除对轿车依法处置变现了4万余元外,下欠的608869.55元及申请人垫付的诉讼费、执行费因张某举家搬迁而无法执行。
申请人鄢某现无生活自理能力,其父母没有工作,其子出生时便患上癫痫,鄢某伤残后家庭生活陷入绝境。申请人的代理人鄢父多次到市、县上访,并多次扬言执行无果后将用极端手段进行报复。
执行人员多方查找张某的下落均无结果。后执行人员深入基层走访群众时发现张某从案件审理时开始转移财产直至文书生效后,已涉嫌构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罪。2011年3月10日 ,潢川县法院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公安侦查。公安机关经审查决定对张刑拘上网追逃。2011年6月25日 ,张某被郑州警方抓获,6月29日 被刑事拘留,后被批捕。
张某被批捕后,该案出现重大转机。执行人员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推动案件的和解。经过十余次的艰难协调,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张某除已支付款项外,再一次性支付鄢某360000元赔偿款,该款已全部兑现,申请人在本案中连保险金合计获得73万余元的赔偿款。因该院执行局书面向检察机关证明该案已和解履行,被告人有认罪悔罪的积极表现,使得被告人被检察机关取保并考虑从轻处罚。至此,双方多年的恩怨得以化解,该案圆满执结。两个频临崩溃的家庭也将展开各自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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