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浉河区检察院开展廉洁从检教育
时间: 2011-09-16  来源: 河南视窗  编辑: 詹邦洋

    中国网河南视窗9月16日讯  (王富兴 李德品)为了做好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信阳市浉河区检察院近期开展了廉洁从检专题教育。

 

    一是认真学习了《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检若干规定》,分别对《廉政准则》的“八禁止、52个不准”和《廉洁从检若干规定》的“九严禁、60个不准”,进行了逐条学习,以便于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

 

    二是参加廉政教育。年初参观了信阳市检察机关警示教育展览,了解反腐倡廉的大形势,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今年年4月份赴延安接受传统教育,聆听解说员讲解、参加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学唱红色歌曲、开展“重温入党誓词”等系列活动,开阔了眼界,丰富了知识,提高了认识,升华了思想,增强了党性,磨练了意志。参观了河南省检察博物馆,激励本人继承和发扬河南检察的优良传统与作风,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改进检察作风,不断增强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成效,加强党性修养,通过自己不懈努力的工作,展现出新时期检察干警的时代风采,使各项检察工作上新台阶。参观了鄂豫皖革命纪念馆和信阳市博物馆,了解了本地历史,增强了自豪感。

 

    三是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院党组成员集中时间,学习了中央、省、市领导电视电话会议讲话内容,参加廉政专题学习和讨论,写学习笔记,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检若干规定》。

 

    四是接受节前廉政教育。每逢重大节日前,我们都要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节前廉政提醒,集中学习了《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交往行为的暂行规定》等廉政法规,提醒要严格遵守上级廉洁自律规定。

 

    通过强化学习、宣传、教育,初步掌握了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内化为思想观念,外化为具体行为,增强了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检若干规定》的自觉性,做到廉洁自律,推进了工作作风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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