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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歌厅陪酒猝死 获赔16万元
时间: 2011-09-01  来源: 河南视窗  编辑: 詹邦洋

  中国网河南视窗9月1日讯   ( 翁应峰 许浩 )信阳一名女大学生在歌厅陪酒促销,因饮酒过量,导致心脏病发作死亡。近日,信阳市浉河区法院判决,女大学生所服务的歌厅,赔偿其16万元。

 

    韩某是信阳市某高校在校大学生(有心脏病史),因家境贫寒,她晚上常去该市浉河区某KTV打工挣钱。2010年12月,她和KTV的经理钱某达成协议:韩某每月基本工资为800元,上班时间为每日的21时至次日凌晨1时,同时按照其负责的包间客人消费酒水的档次和数量予以提成,每瓶最低提成10元,最高提成100元。

 

    当月25日22时许,几名男子前往该KTV消费,席间,韩某以陪酒促销的方式向顾客兜售酒水。韩某在饮用了大约3瓶红酒后,突然感到胸部不适而昏倒在地,后被紧急送往附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韩某系因过量饮酒后引起心脏病突发,致心跳猝停而死亡。

 

    钱某在支付了医疗费用以后,拒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韩某的母亲于今年7月26日向浉河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钱某支付其女儿韩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等共计2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韩某在钱某从事的KTV工作,双方已形成雇佣关系,韩某因陪酒而引发心脏病死亡,其陪酒行为可以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因此,对于韩某的死亡,钱某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同时,韩某在明知自己有心脏病的前提下,以陪酒促销的方式而大量饮酒,自己本身也存在重大过失。法院遂判决钱某承担80%的赔偿责任,共计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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