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河南视窗8月18日讯 (方志淮 杨海洪)信阳市潢川县男子熊某受雇给人安装阳台栏杆,不慎从高楼坠落受伤。雇主无钱赔偿,法院判承接工程方负连带赔偿责任。昨日,29万多元赔偿款已执结到位。
自开展“反规避执行” 活动以来,潢川县法院执行局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多措并举确保执行效果,反规避执行活动频结硕果。
熊某是一名建筑安装工。2008年年初,熊某受付某的指派为潢川县华英建筑公司承接的潢川某小区住宅楼安装阳台栏杆,因钻头折断,不慎从四楼阳台闪坠至二楼平台受伤,经鉴定属四级伤残。2008年年底,熊某将付某诉至潢川县法院,该院判决被告付某除已付5.57万元外,还应赔偿熊某29.16万元,被告潢川华英建筑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10年10月,熊某向该院申请执行。
熊某因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加之女儿又患重病,生活陷入困境。为此,熊某经常拄着双拐到法院催办该案。为保护民生,提高执行效率,执行人员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由于付某无职业,无财产,年近七旬,该院经过多次做工作,付某仅支付了1万元,故执行人员加大了对潢川县华英建筑公司的执行力度。该院依法冻结了该公司的账户,并及时将账户上的4.7万元提取给熊某。
今年4月份以来,潢川县法院执行局将该案作为“反规避执行”的典型案件,决定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潢川华英建筑公司予以罚款,并决定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付某采取拘留措施,在强大的法律压力下,终于迫使二被执行人主动要求与熊某协商此事,协商过程中,二被执行人看到熊某家庭的困难状况,异常震惊,终于答应共同努力全额兑现赔偿款。
昨日,执行和解协议签订后仅3天,该案的赔偿款29.16万元已全部到位,该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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