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河南视窗讯 据今日河南网报道:闻名遐迩的公益性社区医院——郑州创新中医院,因为陷入企业合同诈骗陷阱,在郑州市国资委友谊集团破产清算组诱导和违法违规操作下,致使曾为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郑州创新中医院被迫停业,医务人员生活无保障,患者无法救治,在医院维护权益的情况下,破产清算组多次对医院实施暴力拆迁,使一家优秀的社区医院遭受了灭顶之灾。

暴力拆迁是一把杀人的刀
5月3号,本网接到举报,郑州创新中医院被郑州市国资委友谊集团破产清算组实施暴力拆迁,医院经营陷入绝境,逼得老院长跳楼以死抗争。
记者赶到现场,看到昔日干净整洁的创新医院面目全非,一片狼藉。医院五层楼顶一个老人站在顶层边沿老泪纵横、欲寻短见......围观的人告诉记者这老人是这家医院的老院长赵青团,因为受不了政府机关对医院一次又一次的野蛮折腾,心力憔悴,趁人不备爬到楼顶想以死抗争......
在现场记者见到了医院院长赵俊芳,她告诉记者:这次事件的直接导火索是前两天国资委友谊集团破产清算组指使人用铁板焊死了创新中医院的大门,不让医院经营和人员出入。赵院长说医院之前已受过国资委破产清算组的暴力强拆。她对记者说:“第一次强拆是2010年8月6日,当天上午九点多,国资委友谊集团破产清算组指使一百多人来到医院堵住大门,不许人员进出,一部分歹徒将一辆满载垃圾的装载机开进了医院,倾倒在医院大门口,堵住了医院楼房的两个大门;一部分则闯入医院病房恐吓威胁病人,让病人尽快撤离医院,声称若发生人身不测自行负责。医院正常医疗秩序顿时陷入瘫痪,从病人到医务人员个个人心惶惶,惶恐不安。恐慌的情绪还未稳定,这伙歹徒又开来一辆挖掘机,先在医院门口挖了一条沟,阻断交通,接着又到门诊和病房楼门进行野蛮地挖掘,挖断水管、电路,导致全院停水停电这伙歹徒又在大厅安装床铺,至今占据着医院大厅。”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这起恶性强拆事件中,还发生了一起轰动全国的患者遗弃事件。由于强拆者堵截大门,不允许内外人员出入,致使一个叫柏鹤云的患者滞留医院四天,父母以医院不让进为由丢下她跑了。无人照管下,医院不得不负起责任,照顾她的生活和治疗至今。
掉进友谊集团的温柔陷阱
此起恶性事件的发生有着深层次的原因,源于医院与友谊集团之间的租赁纠纷。
医院在创建初期,为解决办院场地问题,于2004年8月27日以郑州市中原中医血液病研究所的名义与郑州友谊商业(集团)总公司签订了租赁房屋场地合同,租期15年。协议第四条同时约定:“如因甲方(友谊集团)的债权债务或者内部矛盾等原因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应由甲方承担所有损失。本合同不因出租方的主体改变而改变。”协议第五条亦明确约定:“除本条款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否则违约方赔偿对方经济损失。”,上述约定为医院的长期经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基于此,协议签定后,医院对承租时破烂不堪的旧楼房按照医疗设施的规范要求进行了装修,引进添置了大量设备,共投资达两千余万元。
正当医院准备大刀阔斧的迈进时,2005年下半年却传来友谊集团申请破产的消息。后来医院才了解到,2004年4月商业局已同意其破产申请,2004年9月友谊集团却同医院签订了长达15年的租赁合同,友谊集团明知企业即将破产,在不告知承租人实情的情况下欺骗医院签订15年的租赁合同,其欺诈行为为今天的医院不幸遭遇的埋下祸患。
国资委破产清算组胁迫医院把忽悠进行到底
赵院长告诉记者:“2007年3月19日,医院接到友谊集团破产清算组通知书((友谊清)字第1号):鉴于友谊集团经郑州中院裁定破产,现通知你单位来商谈有关租赁合同解除或继续履行问题。清算组一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一边又要求医院必须与清算组签订新的租赁合同(附件三),否则就解除合同。医院在2007年9月30日被逼勉强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以谋求医院的暂时稳定。”
2010年7月底,医院收到清算组委托某律师事务所发的两份律师函(附件四)。该函中清算组一方面称租赁合同合法有效,要求中医院务必在2010年7月20号前偿还全部到期租金,否则将依据租赁合同提起诉讼;另一方面又称租赁合同与6月25日已经终止,要求中医院务必于2010年7月29前全部搬出,交还租赁房屋。赵院长说:“上述两份内容矛盾的律师函充分反映了清算组处心积虑损害医院权益的险恶用心。清算组组织拍卖,应书面通知我院参与拍卖,以保障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但自始至终没有书面或口头任何形式的通知,剥夺了我院的优先购买权,是明显的违规违法行为。”

暴力拆迁的背后折射出官商联体影子
2010年6月29日医院突然接到清算组通知:“贵方租赁的房产已拍卖给郑州通达投资有限公司,请贵方务必按原合同约定撤出……”
自此,医院完全明白了友谊集团清算组处心积虑欺骗医院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真实目的:剥夺中医院因清算组解除合同而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律师告诉记者:按照第一份租赁合同,清算组虽然根据《破产法》(试行)的规定享有解除或继续履行原友谊集团没有履行完毕的合同,但是若解除合同,合同相对方则可根据该法的规定向清算组要求损害赔偿或协商后直接申报破产债权。然而,根据新的租赁合同的约定(第二条):“租赁期限截止租赁财产依法拍卖转移至新的所有人之日”、(第十五条)“合同项下的所有财产在依法拍卖前,由甲方通知乙方中止合同”。清算组约定上述条款的目的就是要既剥夺中医院要求解除合同的损害赔偿权,又要剥夺中医院依法享有的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以达到其与既定的购买人合谋操控拍卖的险恶目的。
《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都明确指出: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根据上述规定,无论是清算组还是组织拍卖的郑州中级人民法院甚至是拍卖机构均应通知中医院参与拍卖,以保障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但是,他们都没有事先通知创新中医院参与竞拍,完全剥夺了创新中医院的优先购买权,完全是违法的,是极其错误的。
通达公司出场之后,一纸诉状把医院告上法庭。
2010年8月13日,通达公司向郑州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立即搬出租赁地点,并赔偿损失180万元。
就此,医院认为:(1)清算组拍卖程序违法,应通知医院参加债权人会议及参与拍卖以保护医院的优先购买权
(2)医院已提起反诉要求确认拍卖无效,通达公司的权利处于不确定状态,且房产尚未过户至通达公司名下,通达公司不具有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
(3)医院基于租赁合法使用租赁财产,不存在侵权。然而,虽然事实确凿,郑州中院一审还是判令创新医院搬离租赁房产,赔偿经济损失10.5万元。法院刚一判决,2010年8月5号,清算组和通达公司就组织人开始对创新医院实施暴力拆迁,而这时医院还有房租金没用完,房租到12月份到期。目前医院就上述判决已向省高院提起上诉。
思考:禁暴力拆迁需用重典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郑州市创新中医院,是经郑州市卫生局批准的以血液病研究诊治为主要特色的医疗单位。全院有医护人员近100人,血液病专家20多人,中高级医师40多人。赵青团院长研究的“逐步换髓法”、“基因修复法”、“髓毒化解法”、“消脂生髓法”、“免疫功能修复法”以及中西医结合等治疗血液病的方法深受国内外血液病患者的广泛赞誉。为此,赵院长曾受到党和国家原领导以及国际知名人士王光英、程思远、吴阶平、汪东兴、刘华清、崔月犁、孙隆椿、范光陵及法国前卫生部长德派等的亲切接见、合影留念或亲笔题词。他也曾随中国中医药管理局赴欧考察访问团出访欧洲,他也曾前往东南亚及港澳台地区考察,与国内外血液病专家共同研讨血液病医学难题。郑州创新中医院同时坚持服务社区,重视弱势群体患者的救治,赢得了社会和病人的赞誉,为此中央和省市媒体多次进行报道。如无偿救治了如山东的“活雷峰”马建峰、被父母遗弃的柏鹤云等。为来自全国各地的贫困血液病患者支付路费、药费、饭费共计花费人民币300多万元。除此之外,医院还多次为血液病患者组织举行募捐活动,政府和卫生部门的领导对医院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
近段时期,党和政府严令五申:坚决制止暴力拆迁。然而,清算组勾结通达公司置若罔闻,顶风违纪,采取暴力的手段折腾医院长达近一年之久,致使医院被迫停业,医务人员生活及人身安全无保障,患者得不到及时救治,给社会造成了极不稳定的局面。
在这起新闻事件中,可以看出行政行为与开发商的市场行为两只黑手联合,肆意宰割医院,折射出一种诚信和良知的缺失现象,简直到了百无禁忌的地步,什么事都敢干,什么钱都敢拿,什么“邪”都不信,没有原则,没有底线,更没有敬畏,即使是违规违纪也还是理不直气却壮,强词夺理,目空一切。
另外,在这起事件中制造的不透明,也给人们过多的猜想空间,新闻事件毕应是依靠证据对违规事实进行还原,有一两个无关“本质事实”的不正常并不奇怪,但不正常如此之多,对医院的利益侵害如此明显和严重,如果政府部门敢以高高挂起的漠然示众,那将是对公权力的侮辱,正义的玩弄和对受害者的糊弄,也是对党纪国法的挑战和公众智商的侮辱。
人们希望政府有责任拿出合理的调查和处理结果。中央明确提出:“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与人民共享。在衡量发展时,与某些地方干部所看重的工程项目、城市面貌相比,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正当权益的维护更为重要。”因此,维护这家医院的正当权益也是衡量当地政府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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