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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漯河查处违规医疗美容行为
时间: 2011-03-27  来源: 《中国医药报》  编辑: 河南视窗
  生意社3月8日讯 近日,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红丽美容美发店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违规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受到了漯河市卫生监督机构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2011年1月18日,市民徐女士向漯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声称其本人由于轻信了红丽美容店的“美丽承诺”,于去年12月期间在该店做了双目提眉去眼袋术等医疗美容项目,没想到术后出现了双侧眼睛变形,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的美容效果,反而损害了自身的健康。在与美容院负责人协商了多次没有结果后,徐女士只好向监管部门求助。接到举报投诉后,漯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协调该市卫生行政部门介入此事件的调查处理。
 
  经过认真调查,执法人员发现该美容店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系违规擅自从事医疗美容活动。据此,漯河市卫生监督机构对该美容店中的医疗美容宣传画和宣传标语进行了拆除,并做出了责令停止医疗美容活动、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2011年2月17日,漯河市卫生局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红丽美容美发店,同时继续追查在该店非法从事医疗美容“医师”的责任,一旦发现涉嫌犯罪将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针对当前医疗美容市场存在的生活美容院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少数从业人员没有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非法开展美容手术等问题漯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要进行美容手术,一定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美容机构,切勿贪图便宜,到一些生活美容院接受医疗美容项目消费;在进行医疗美容消费前,应仔细查看医疗美容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明,还要注意查看自己将要接受的医疗美容项目是否经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批。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到正规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同时立即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并通过合法途径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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