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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交通压力巨大的道路上建设大型商场或社区,无疑会使交通拥堵变本加厉。昨日,郑州市政府正式发布《郑州市交通影响分析(评价)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并从即日起开始实施。按照这一《办法》,今后郑州市中心城区再建设大型的商业、居住类项目或者公建项目,必须进行交通影响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对项目做出相应调整,以避免项目开发对周边道路交通产生的冲击。
也就是说,今后郑州市城区新建项目,不仅要做环评(环境影响评价),而且还要做“交评”。
评价目的
避免“建成一个项目堵一大片”
有专家指出,目前,我国城市内土地开发强度普遍增加,其结果是增加了城市交通的吸引量,给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造成了巨大压力。特别是市内大型建设项目,产生和吸引的交通需求往往波及项目周围乃至整个城市的路网,导致局部乃至全局的交通供求关系失衡。项目建设时不考虑未来的交通问题,从而易给项目建设后周边的道路交通管理带来无法克服的困难。
因此郑州市引入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并将其纳入城市规划报建程序,以法律法规形式对城市的土地开发进行控制。既可为规划部门提供用地规划、控制开发强度和交通发展的决策依据,又可保护交通环境,达到抑制局部交通拥堵扩大化和控制中心区交通需求的目的。
分析步骤
“交评”分两步,审查一“书”一报告
据了解,郑州市的交通影响分析分为两个阶段,第一是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交通影响分析,需要编制《交通影响分析意见书》,第二是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交通影响评价,需要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交通影响分析,主要对研究范围内的道路交通设施的配置提出布局建议,同时在核算交通承载能力的基础上,对规划土地开发强度,主要是容积率提出建议。如果项目对交通影响巨大,交通设施的服务能力难以承受,则需降低土地开发强度和项目容积率。
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交通影响评价,主要分析建设项目建成后对周围交通环境的影响程度,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交通改善对策,避免或减小项目开发对周边道路交通产生的冲击。
一“书”一报告必须交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查论证,并按照专家审查论证意见核准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具体要求
核心区超7万㎡居住区需“交评”
《办法》规定: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区范围内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容积率大于3.5的居住类项目,容积率大于4.0的商业开发项目,均应进行交通基础设施专项分析;对于每平方公里区域路网密度小于12公里,并且路网难以增加及交通条件难以改善地区的建设项目,容积率应该控制在8以内。
《办法》还规定,在城市核心区(陇海路、嵩山路、农业路和农业东路围合区域),建设规模超过2万平方米(约合2.8个足球场)的大型公建项目(如商场、影剧院、医院、学校等)和超过7万平方米(约合9.8个足球场)的居住类项目;在城市核心边缘区(西三环、航海路、中州大道南段、陇海铁路、东三环、龙子湖中二路和北三环围合区域,除核心区外),建设规模超过4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建项目及超过9万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在中心城区外围(连霍高速以南、京港澳高速以西、郑民高速以北、机场高速以东、南四环以北、南水北调中线以北、须水河以北、西绕城高速以东合围区域,除城市核心区和核心边缘区外)、边缘组团及重点地区,建筑规模超过5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建项目及超过12万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在市域范围内,建设规模超过8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建项目及超过16万平方米的居住类项目,以及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在选址阶段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进行交通影响分析的建设项目均需做交通影响专项分析。
延伸
市政工程项目
也要做“交评”
地铁施工、建设京沙快速通道……这些项目对城区交通造成了较大的影响,也成了郑州交通拥堵的重要原因。今后,郑州市再进行市政工程建设,也要进行交通影响分析和评价。
《办法》规定,物流中心、大型公交枢纽、轨道交通设施等;在城市快速路、主干路附近施工并对交通有严重影响的工程项目以及需要封闭道路的市政工程项目;规划部门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对城市交通有严重影响的建设项目及交通敏感地段的建设项目等项目和城市交通设施项目的改、扩建,也需要进行交通影响分析。
相关链接
啥是交通影响评价?
交通影响评价,是以最大限度地平抑城市局部的开发所引起的交通需求与交通供给之间的不平衡为目标,运用定性和定量结合的方法,分析开发项目对周边一定区域内造成的交通影响,根据评价结果,判断这样的开发建设项目规模与布局是否合理,同时也评价规划的交通工程及管理措施是否满足该项目的交通需求,进而提出保持确定道路交通服务水平不下降的一系列方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