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名
  • 密码
您的位置: 首页 > 河南交通 > 行业聚焦
电动车上牌,会不会又停留在口头上?
时间: 2011-06-02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编辑: 陈冰

电动车是很多人唯一的交通工具

 

    阅读提示

 

  昨日,本报有关国家四部委下文整治电动车行业,“超标”电动车被限期勒令退场的报道,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不少人留言力挺“无辜”的电动车,呼吁在现有国标明显滞后的形势下,国家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合乎市场标准和老百姓骑行需求的电动车性能参数标准,放电动车“一条生路”。

 

  而对于此次又被旧事重提的电动车登记、上牌一事,人们的反应略显淡定:“口头上牌”吆喝了很多年,至今未见实施,没准儿这回又是雷声大、雨点小?

 

  读者回应

 

  电动车本身无罪 上牌怕是雷声大雨点小  

 

  “电动车本身是无罪的,不能因为可能会出事故,就把责任都推给电动车。”昨日一早,市民王先生就打来电话,力挺电动车不能退场。王先生说,由于没有更合适的代步工具,电动车成了他每天上下班唯一的“伴侣”,“目前骑电动车的大多是工薪阶层,如果‘超标’车不让骑了,今后谁管大家上下班?”

 

  的确,在私家车买不起、公交车挤不上、打出租费用高、自行车又耗时费力的形势下,轻便又省力的电动车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据业内人士估计,郑州市在用的电动车在200万辆上下,而据报道,全国的“超标”电动车更是多达1.2亿辆。

 

  “说电动车速度快不安全,那机动车的速度更快,怎么没有人说它不安全?!”网友“在水一方”说,在电动车的参数标准上,相关部门不能想当然地“闭门造车”,而应该更多地听听民意,体会老百姓的实际出行需求。

 

  至于此次被当做旧事重提的电动车登记、上牌,人们的反应出奇淡定,“吆喝了很多年,至今也没见实施,别看这次有国家四部委的发文,没准儿又是雷声大、雨点小,‘口头上牌’罢了。”一网友说。

 

  上牌“身世”

 

  2004年已有尝试 至今仍停留口头

 

  网友们的担心并非空穴来风。早在2004年,郑州警方就曾尝试解决电动自行车上户口难题。当年12月27日,在郑州人民路派出所内,12个市民为他们心爱的电动自行车上了户口。谈起为电动自行车上户口的初衷,时任人民路派出所所长的徐辉介绍说,派出所平均每星期会接到四五起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有时候一天十多起,由于电动车没有户口,破案难度很大,即便是追查到赃车,也因没有户口很难联系上失主。为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的发生,金水公安分局经请示,决定尝试着为辖区的电动车上户口,但最终不了了之。

 

  2008年10月31日,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再次将电动车登记上牌管理纳入规划。但由于种种原因,时至今日,电动车上牌依然“停留在口头上”。

 

  “电动自行车可以入户的政策其实早就在北京、广州等城市实施了,但在试行一段时间之后,又停办了这项业务,主要是仍存在争论。”河南警察学院教授徐晓慧说,比如现在的电动摩托车除速度没有摩托车快外,体型和摩托车差不多,把它放在哪个行车道内,无法明确。

 

  “‘超标’车太多,一旦都上了牌,等同于承认了其‘合法身份’,不利于将来的管理。”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外,费用问题也是电动车上牌过程中绕不开的一个话题。“上牌的成本谁来出?让老百姓出,会给人留下巧立名目收费的话柄;让政府拿,由于电动车群体过于庞大,也不现实,两难哪!”

 

  上牌目的

 

  肇事逃逸有望减少 便于打击电摩载客

 

  采访中,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解释说,电动车上牌的初衷不是为了查处骑车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而是便于管理的需要。但不可否认,电动车上牌,对于民警在纠章上多少也会有所帮助。“当前,电动车治理的一大难点就是打击面大,人们受从众心理的影响,肆意交通违法。有了牌照的身份认证后,民警在工作中就可以进行弹性化的治理,比如对首次交通违法的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如果再次发现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等。”该负责人说。

 

  据报道,仅2009年,全国电动车引发的事故造成3600多人死亡,比2004年增加约6倍。而随着电动车事故数量的增加,电动车在肇事后逃逸的情形也时有发生。

 

  “如果有了车牌,无疑是给电动车增加了一道紧箍咒,再想闯祸后一走了之,骑车人恐怕就得掂量掂量了。”该负责人说。

 

  除此之外,也有不少一线民警认为,上牌,对于治理时下愈演愈烈的电摩违法载客也有帮助。

 

  有此一问

 

  有了车牌照身份 能否购买保险

 

  “如果电动车上了牌,能不能像机动车一样购买保险?”采访中,有读者提出,鉴于电动车事故越来越多,他们很想在行车时为自己也为他人寻求一份安全保障。

 

  据了解,对于日益庞大的电动车市场,目前却鲜有保险公司愿意介入,保费低、出险率高、风险大,成了保险行业对电动车保险市场“望而却步”的最大阻力。但尽管如此,国内已有城市开始尝试对电动车进行带牌销售,由出厂企业为购车者提供一定数额的保险。

 

  据报道,在江苏常州,从2010年11月15日到今年3月31日,当地已登记上牌电动车64.7万余辆,全市电动车已基本纳入常规管理。而为了方便市民上牌,今年4月1日起,依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对电动车性能参数标准的规定,常州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启动了第一批电动车带牌出厂、带牌销售工作。截至目前,当地已申请电动车带牌出厂的企业有15家,带牌销售单位195家。另外,销售单位为购车者免费办理50元的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责任为在使用保险电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的,可以得到最高5万元的第三者人身伤亡赔付。

 

  【网友观点】

 

  网友随缘:整治“超标”电动车我没意见,关键是要从源头抓起,不要伤害消费者。

 

  网友大李:生活节奏变快了,人们的脚步更匆匆了,所以电动车当然应该适应时代的变化,速度变快是不能逆转的。

 

  网友亚洲雄狮:整治车只是一种手段,关键还是骑车的人,把人管好了,什么车都安全。

 

  网友喜之郎:我基本上不同意国家的联合发文!带牌销售尚存很多问题!我的电动车是新的,暂时不存在以旧换新!

 

  网友责任在心:电动车应该带牌销售,并且像摩托车一样需要驾驶证,看看现在道路上的电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事故,我认为绝大部分都是电动车的原因。

 

  网友开心果:这是秒杀电动车,逼老百姓都去买汽车。

 

 

发表评论 共有0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