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河南视窗4月18日讯 据大河网—河南日报报道:4月15日,记者调查发现:虽然地下停车位价格很高,业主买了之后,却拿不到产权证,多数只能拿到一个所谓的协议。
郑东新区禄福公馆小区的销售人员说,业主购买地下停车位后,没有产权,但可以和开发商签订一个转让使用权的协议,使用权的年限是70年。而正弘蓝堡湾的开发商和业主签订的协议中,地下停车位的使用年限为50年。
在记者随后调查的5个住宅小区中,有4个小区都是这种情况。只有一个小区,业主购买了地下停车位之后,开发商给业主了一个土地证,但是没有产权证。
郑州市人防工程办公室总工李保华说,现在郑州市住宅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很多都是用的人防工程,但是现在人防工程的产权不明晰,在物权法上也没有明确的规定,人防工程用作其他用途,只能出租不能出售,因此业主购买的地下停车位一般拿不到产权证。
高额收费归开发商所有吗?
郑州市房管局的相关负责人说,如果小区的地下停车位是经过规划审批的,并且办有预售许可证,则可以办下来产权证,而开发商如果要规划审批,根据规定,要缴纳地下空间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
“3月2日,郑州市出台文件规定,开发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应当取得地下空间的使用权,与地上使用权同步开发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依法按照地上折算楼面地价的20%缴纳地下空间使用权的出让金,依据这个办法使用的地下空间,其地下构筑物的产权归开发商所有。”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交易中心主任蒋爱武说。
但是,他说,截至目前,郑州市住宅小区的地下停车位都没有缴纳过地下空间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
业内人士介绍,开发商建造一个地下停车位的建筑成本为3000元/平方米左右,而地下停车位每平方米的售价为2.5万元/平方米左右,这巨大的利益现在都归开发商所有了。
政府监管成真空?
地下停车位存在巨大的利益空间,但是政府监管却成了空白。
4月11日,记者走访了相关部门。郑州市房管局市场处的负责人说,现在全国对地下停车位的产权问题都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郑州市也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这对管理造成了困难。
李保华说,地下停车位虽然占用的是人防工程,但是人防工程的产权也不明确。
河南铭高律师事务所杨晓玲律师说,现在高额的地下停车位的费用之所以归开发商所有,正是因为开发商打了“产权不明确”的擦边球。
她建议地方政府尽快出台配套政策,明确地下停车位的产权,以解决产权不明晰、租售转让秩序混乱等问题。在政策出台之前,应禁止开发商出售地下停车位。
她还指出,一名业主在一个小区能买多少停车位,非业主是否也可以在小区内购买地下停车位,目前政策方面也还是空白,给炒家留有操作空间,炒高了地下停车位的价格。
她提醒业主,有些开发商向业主出卖的是车位的使用权,车位使用权买卖合同实质上是车位租赁合同,期限不能超过20年,如果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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