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权划转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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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1-03-27 来源: 中国证券网 编辑: 河南视窗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权划转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1年3月21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391号)。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中国证监会对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2、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国有资产无偿划转而持有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965,060,271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45.09%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此前,上述股权划转事项已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11〕70号"文批复,相关各方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权过户手续。本次国有股完成划转后,本公司的总股本仍为2,140,354,125股,其中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965,060,271股,占总股本的45.0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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