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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监管重在严格执法
时间: 2011-04-14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李海啸

    中国网河南视窗讯 据新华网河南频道4月14日电  备受关注的河南“瘦肉精”案近日告破,95名涉案人员被控制,12名公职人员因涉嫌渎职犯罪被立案侦查,另有41名公职人员是否涉嫌犯罪,检察机关还在调查取证。彻查严办此案,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全面加强和改进食品监管工作,对于维护人民生命健康、促进食品生产加工业健康发展十分必要。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还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下,政府有关部门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好转。同时,仍然存在一些比较严重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少数企业唯利是图,在食品及其原料生产加工过程中随意添加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成分。

    猪肉是我国居民主要畜禽消费品之一,在肉类消费结构中占60%以上。双汇集团不仅是全国最大的肉制品加工企业,而且是国内500强企业之一,在全国肉制品行业和消费市场上均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但这样一家企业的产品中,却出现政府明令禁止添加的“瘦肉精”,这对消费者本已比较脆弱的食品安全信心无疑是又一次打击,对肉制品乃至整个食品加工行业的消极影响也显而易见。

    本世纪初以来,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江西等地都曾发生“瘦肉精”事件。加上“染色馒头”“苏丹红鸡蛋”“毒豇豆”“毒大米”“地沟油”“三聚氰胺奶粉”……这些曾引起舆论高度关注的特殊名词告诫人们,要使我国食品安全状况彻底改观仍任重道远。

    河南“瘦肉精”案件发生后,政府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侦破,并对生猪养殖场户展开“瘦肉精”排查,表示将追究事故责任。这些举措都是必要的,也得到了社会广泛肯定。然而,查办食品安全案件绝非“亡羊补牢”那么简单。肉制品中含有“瘦肉精”,伤害的是食用者身体,直接关系到人的健康安全。因此,要在彻查严办案件的同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加强食品监管工作,杜绝食品中添加一切危及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成分,让人民“买得安心、吃得放心”。这正是此案发生后,监管问题再次成为舆论焦点的原因。

    综观近年来一系列食品安全案件,加强监管工作当务之急是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职责,提升食品安全标准和检测水平,加大执法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使食品监管工作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对人民负责。

    职责不明,是一些地方食品监管缺位的重要原因。食品监管工作涉及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监管部门有责任维护企业发展,但首要职责是严格把关,堵住一切有损食品质量尤其是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成分,绝不能将二者对立起来,甚至颠倒二者关系,以“问题难免论”放松监管。近年来发生的食品安全案件,大多是媒体曝光后查处的,一定程度上也暴露了监管缺位问题。解决这个问题,说到底是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食品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监管离不开必要的检验检测。随着科学技术突飞猛进,食品成分日益复杂,监管工作只有与时俱进,才能保证食品安全。首先要有严格的安全标准。安全标准的制订要遵循“从严”的原则,在食品及其原料添加剂问题上,对目前经检验检测为“有益”的成分,也应严格审批,禁止随意添加;对目前尚无法认定是否有害的成分,坚决禁止添加。同时,应大力提高检验检测技术手段,扩大日常抽查范围和频率,及时将“问题食品”坚决清除出市场。

    食品监管要到位,必须保证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及时、严肃、有力。涉及食品安全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极大,执法绝不可“手软”,尤其应防止出现“以罚代刑”的做法。事实证明,几乎每一起食品安全案件背后,都有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甚至受贿等问题,无论从增强政府公信力还是从维护人民利益角度,都必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直至对责任人绳之以法,让那些胆敢拿人民健康和生命当儿戏的违规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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