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自去年5月1日起,“明码标价”已实施近一年河南商报记者 王棣/摄
新华网河南频道3月23日讯 大河网-河南商报报道: (记者 马俊曹 殷婷婷 ) 昨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全国各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在销售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时,必须公开标示商品房价格,实行一套一标价。
对于上述政策,郑州市民并不陌生,早在去年5月1日,郑州市就已经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每套商品住房进行明码标价,但未能遏制房价的上涨势头。
一些市民认为,既然国家可以严格限制某些商品涨价,商品房销售是否也可以实行政府限价,将其控制在一定的利润空间内。
新规
商品房和二手房销售也要打上“价格签”
你是否曾有过这样的苦恼:买房子,就像去菜市场买菜,为多省几个钱,得和售楼人员一个劲儿地讨价还价。
不过,从今年5月1日起,只要到售楼部逛逛,哪套房子卖多少钱,能再优惠多少,各种费用咋算,你就能心里有数。
昨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全国各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在销售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时,必须公开标示商品房价格、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
按照该规定,房地产开发商要在售楼部的醒目位置,以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或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查询等方式,对销售的每套商品房均进行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并对已售房源予以明确标示。
背景
商品房销售中存在标价混乱等问题
对于上述规定出台的原因,国家发改委解释称,是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着力解决当前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
据河南商报记者了解,早在去年4月17日,为了抑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国务院就曾要求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商,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李晓峰眼里,上述规定除了让老百姓了解房价透明度外,别有一番意义。“如今,国内部分城市的楼市情况已经在国家监控范围内,此前相关部委已经要求其在3月底前公布限制房价涨幅的调控目标,但以往要想监控这些城市真实的房价变动情况比较难,明码标价今后将作为统计部门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进而利于制定更有针对性的调控措施。”李晓峰说。
市场
郑州“明码标价”已实施近一年
事实上,对于商品房明码标价这一规定,郑州市民并不陌生。早在去年3月底,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就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明确要求从去年5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房公开销售之前,要对许可纳入交易的所有商品住房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但河南商报记者昨日走访郑州市区的售楼部及二手房交易市场,发现多数虽然执行了上述政策,但或多或少打了折扣,而个别售楼部却无动于衷。
在郑州市南阳路上一家售楼部内,一侧墙上张贴着价格销控表。“按照规定,我们一直有销控表。张贴上的价格既是要价,也是成交价。因为之前,售楼部从不搞优惠。”一位姓张的置业顾问说,但是公摊面积、物业收费依据与标准以及投诉电话等,要是顾客问起就会给解释,但并未张贴出来。丰乐路上多家二手房中介机构,大部分是将部分房源直接张贴到办公玻璃上,上面虽然标注着房屋价格、年代、位置、装修情况等,但却看不到公摊面积、物业收费依据与标准,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在紫荆山立交桥附近一家售楼部内,只摆放着一些简单的宣传页和户型设计等,而郑州市相关部门规定要求的容积率、物业相关收费情况等情况均未标示。其销售人员解释称,公司至今从未接到过明码标价的相关通知。
质疑
明码标价挡不住房价往上“蹿”
“不要期望过高,不然会失望的。”昨日下午,在问及国家上述新规是否会起到抑制房价的作用时,一位业内人士含蓄地说,以郑州市为例,执行明码标价政策近一年来,房价不还是撒欢似的往前跑?
郑州市房产档案和信息中心的数据显示,去年5月,郑州市区商品住宅销售均价为5506元/平方米,而今年2月商品住宅销售均价为6389元/平方米,上涨16%。
国家统计局3月18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福州、厦门、郑州、洛阳四个城市的新建住宅价格环比涨幅超过1%,分列前四位,而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涨幅也均超过1%。
昨日下午,河南一百度的网友们在讨论时,不少人认为它对房价的影响微乎其微。“个人感觉是好事,但商品房明码标价政策给开发商钻空子的机会很多,具体执行起来,对抑制高房价来说恐怕是治标不治本。”网友“日子哥”分析说,明码标价不是明码实价,寄希望上述措施抑制房价,不过是一厢情愿罢了。
建议
遏制房价要按规律“出拳”
事实上,不光是网友不相信,连房地产商也认为靠明码标价抑制房价“不靠谱”。
“房地产开发商都追求利益最大化,但目前楼市是严重的求大于供,他们对房价的预期效应很高,因此,即使执行明码标价,也往往会先把房价拉高,然后再做打折等优惠活动,同时也为今后房价上涨打下基础。”郑州永威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马水旺分析。
不过,李晓峰认为可行性不大。“如果按照拿地时的成本作为政府定价依据,估计房地产开发商都不会愿意。即使愿意,定价时也要统计郑州市每个楼盘的价格,操作的时间、人力等综合成本太高,况且也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房价只是个结果,而不是原因。”李晓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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