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西都市报见习记者卢佳丽摄影刘亮
事发龙泉驿区桃花源别墅小区,两天来已两次停电又来电区房管局、区应急办等部门拟于今日会商,协商欠费问题
事发
3月22日下午4点半,拥有300多户人家的成都龙泉驿区桃花源别墅小区开始停电。面对业主的追问,物管方称,这是因为有100多户未交电费所致。
前日,物管方与龙泉驿区供电局协商,对方同意昨日恢复供电。然而,前日下午,小区用电突然提前恢复。物管方称,是业主撕掉封条、拉上电闸的“个人行为”。
昨日,龙泉驿区供电局再次对该小区拉闸限电,并限用电方3日内上缴1.2万元罚金。昨晚8点,华西都市报记者得到最新消息:小区已于半小时前再次通电。
龙泉驿区供电局办公室负责人说,为解决居民夜间用电需求,有关部门出面要求提前供电。该负责人表示,龙泉驿区房管局、区应急办等多部门拟于今日当面协商欠费及违约费问题。
小区停电居民意见大未交费者说抗议物管
22日下午4点半,桃花源别墅小区开始停电,随后,生活用水变小。
前日下午4点半,华西都市报记者来到该小区,在小区门口通知栏看到一份3天前由物管方发出的通知,上面写着:“鉴于水电费欠费收缴情况很差,将导致停水、停电的严重后果……再次催促欠费业主尽快缴纳你所消费的水电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欠费业主承担。”
对小区停电,居民们反映强烈。已交费者认为“不合理”,未交费者称不交费是对物管的抗议。
“我按时交水电费,凭啥停我家的电?”78岁的李婆婆说,停电后,晚上她一个人在家,天气又冷,用不了电热毯,冻得一宿没睡好。此外,冰箱里的蔬菜蔫了、冻鸡烂了,只有丢掉,“谁来赔偿我们这些损失嘛?”
“小部分人没交费,让大家跟着受连累,不合理嘛。”50岁出头的居民王先生质疑道。
随后,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了未交水电费的居民胡女士夫妇。“我们不是不交,只是不想通过物管。”胡女士表示,该交给电力部门的,“我们一分钱都不会少。”至今未交水电费,是为了表达“对物管方的抗拒”。
一名张姓居民表示,现在用的是总表,应给每户居民都安一个电表,个人用的自己交,也省了物管方代收费的麻烦。
“我们呼吁一户一表。”这一建议得到受访居民的普遍支持。胡女士表示,气费都可以个人上网交费,希望电费也可以如此操作。
无奈 上百用户拒交水电费物管已8次发催缴通知
停电后,不少居民到物管服务中心,要求“给个说法”。
面对业主的责问,四川易和物业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杨古镇给出的说法是:“物管方只负责代收代缴,但上百用户拒缴水电费,我们也没有办法。”
前日下午,华西都市报记者在小区看到,几位保安拿着一份“3个月未交费业主名单”,发通知敦促100多户业主“于24日中午12点前,将所欠费用交往服务中心”。
杨古镇说,这已是物管方第八次向欠费业主发出催缴通知,“因为这些业主而影响小区用电,我们也很无奈。”
回应小区欠费已9万多元供电局说按程序停电
龙泉驿区供电局抄表收费处一名郭姓主管表示,桃花源别墅小区欠费已达9万多元。
他表示,该小区上月电费结算出来后已欠费,后经协调,约定3月18日前缴清欠款。然而,本月电费出来后,该小区至今仍未缴纳。龙泉驿区供电局按照程序,于3月18日向小区发出停电通知,明确3月22日为最后缴清期限。
前日下午,物管方派人再次前往协调,双方商定昨日由物管方出具书面承诺,将缴费日期推至3月底,并于昨日恢复小区供电。
对已交费业主反映的“跟着遭殃,不合理”一说,供电局工作人员称这与电力部门无关,“开发商在开通用电时,未申请每户业主为独立用电主体,我们只有按程序对桃花源别墅这一主体关闸停电。”
突变小区突然提前来电物业称业主私开电闸
前日下午,华西都市报记者在物管服务中心遇到居民叶大爷,并随他到家中查看情况。他家中有个高位截瘫的病人,每天必须按时吸痰,否则存在呼吸道堵塞致死的危险。叶大爷表示,停电后,吸痰器无法打开,很恼火。
下午4点55分,叶大爷家的灯突然亮了。记者随后来到小区供电系统前,看到原本贴在小区供电系统低压室门上的封条不见了。
“有业主撕掉了封条,私自拉开了电闸。”杨古镇说,这次“复电”并非电力部门提前取消停电措施,而是个别业主“过激的个人行为”。被问及是哪位业主所为,他表示当时物管方不在场,并不知情。
他表示,就算此举“合理不合法”,但在多数业主就停电一事向物管方讨说法的情况下,“业主的个人行为我们无权干涉,很无奈。”
影响 小区再次拉闸停电物管面临上万元罚金
对小区提前恢复供电的情况,龙泉驿区供电局并不知情。到昨中午工作人员发现时,距“复电”已有17个小时。
工作人员当即对物管方表示,此举严重违反《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昨日下午2点,小区再次拉闸停电。
对此,龙泉驿区供电局办公室一负责人称,小区擅自启用已被供电企业查封的电力设备,属违约行为。按相关规定,电力部门中止了违约行为的继续进行,随后下达了“用电核查结果通知书”,对用电方的违约行为进行现场认定,并发出“违约用电通知书”,对用电方进行处罚。
按要求,用电方需在3天内到龙泉驿区供电局缴纳罚金。该负责人表示,经查,桃花源别墅小区违约用电量共400千伏安,按每千伏安30元违约费计算,用电方需缴纳1.2万元违约使用电费。
小区再次停电,居民们很关心何时来电。对此,该负责人称:“待物管方缴纳违约使用电费和所欠电费后,方可恢复供电。”
尴尬 新老物管“踢皮球”至今无人认违约责任
尴尬的是,这份“违约用电通知书”虽已发出,但至今无人签字。
龙泉驿区供电局办公室负责人说,因桃花源别墅在该局签订的用电合同上显示的用电单位为前物管“成都市好日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此通知书的抬头为该公司。
然而,该公司拒绝在违约通知书上签字。对此,一名自称好日子物业负责生产管理的工作人员杨文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已撤离桃花源别墅,不可能在上面签字。签了就是冤大头。”
“户头的确还是我们的,本来说好离开后一个月内过户,现在只是没过户而已。”他表示,手续已向易和物业移交完毕,“违约用电这事跟我们没有关系。”
然而,易和物业代表杨古镇表示,从“违约用电通知书”来看,是发给好日子物业的,与易和物业无关。
杨古镇认为:“业主私自撕封条拉闸供电,作为物管,我们只能承担未及时发现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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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出面协调小区再次提前供电
对居民提出的“一户一表”建议,龙泉驿区供电局办公室一名负责人表示“可以实现”。
“开发商在小区建成申请用电时,为节约成本,未申请‘一户一表’。因此,桃花源别墅一直是作为一个协议主体。”该负责人表示,要换成“一户一表”,实际上是对协议主体的更改,需要原主体提出更换要求,并在物管方征得用户同意后,向龙泉驿区供电局提交申请。对更换电表所产生的费用,他表示“将由每家每户自己承担”。
对此,杨古镇表示,已向部分业主口头征求意见,“涉及到几千元不等的费用,有人同意也有人不同意。”他表示,下一步,或将通过业主大会的形式来征求业主意见,按业主意愿决定是否申请“一户一表”。
昨晚8点,华西都市报记者得到最新消息:桃花源别墅小区已于半小时前再次通电。
龙泉驿区供电局办公室负责人解释说,为解决居民夜间用电需求,有关部门出面要求提前供电。他表示,区房管局、区应急办等多部门拟于今日当面协商欠费及违约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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