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河南视窗讯 据大河网-大河报报道:从ATM机上无意中取走他人6000元钱,市民李女士忐忑一天后报警寻找失主。昨天,经过郑州市帝湖派出所民警协助,很快找到失主袁先生,这让李女士悬着的心总算放下了。
据李女士介绍,4月10日上午9点多钟,她带着儿子去家附近的一邮政储蓄所通过ATM机取钱,“我的卡插进去一半儿,只见ATM机屏幕显示取款等信息。”李女士说,那一瞬间,她感到有些诧异,当时没有多想便随手按了2000元。轻松取得这笔钱后,她又照例取了两笔,共计6000元现金。
“取出了钱,从ATM机里吐出两张银行卡。”李女士说,一张邮政储蓄卡是她的,另外一张是建设银行卡,是他人遗留的。此刻,她猛然意识到她刚才取的6000元是别人卡上的钱。李女士说,取出的钱不能再塞进去,她带着孩子在现场守候,等待失主返回找卡。可是等了数分钟,一直不见失主返回,她只好抱着孩子回家。
“一整天,我感觉做了很大的错事,心里一直忐忑不安。”李女士说。
昨天上午9时许,李女士带着建行卡及6000元现金,匆匆赶到辖区的帝湖派出所报警,希望警方协助尽快找到失主。出警民警通过附近建设银行分理处,调取了李女士拾到的银行卡户主信息,并迅速和银行卡主人袁先生取得联系。
一见到袁先生,李女士就说:“找到了你,我心里踏实了。”袁先生接过钱,李女士说她心里如释重负,“握着这些钱,我害怕得不敢出门。”线索提供任先生新闻热线0371-96211
说法:遇见遗失银行卡不能动钱财
采访中,不仅失主袁先生对李女士表示感谢,就连附近群众也对她的行为大加赞赏。而在不少民众及法律界人士眼里,通观整个事件发展,李女士不经意间触及了法律。
据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晴川介绍,未经银行持卡人同意,盗取他人银行卡内的钱,现行司法定义为银行卡诈骗,取款5000元以上,已经构成了犯罪。市民通过ATM机存取款时,若发现机器内有他人遗留的银行卡,可取的做法是立即告知银行,或者第一时间报警,找寻失主。(记者 郭致远 闫化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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