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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首例“伪造电子客票案”一审主犯获刑5年
时间: 2011-04-11  来源: 大河网-河南法制报  编辑: 詹邦洋

    中国网河南视窗讯 据大河网-河南法制报报道:《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同时具有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目前许多单位在报销时使用电子客票行程单冲账。2008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民航局出台“伪造电子客票等同假发票”的规定。近日,我省首例因非法制造、贩卖电子客票案一审有果。主犯因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获刑5年。

  杨华、王金龙自2009年10月份通过合伙购买印刷机、晒版机、PS版、航空机票纸张等物品,招募工人在长垣县大量印制伪造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并予以出售。

  2010年1月,该团伙搬至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村继续印制伪造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并雇邢喜平等7名工人具体负责生产印刷。主要犯罪嫌疑人杨华、邢喜平通过QQ聊天工具积极寻找购票方,对外大肆兜售伪造的行程单。

  截至2010年5月被抓,该团伙共计生产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300余万份,对外销售50余万份,获利20万余元。经国家民航总局鉴定,案件中涉及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均系伪造。

  2011年4月8日,由郑州市惠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杨华等9人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一审有果,杨华等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5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8万元至两万元不等的罚金。 (记者 李向华 林青华 常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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