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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司法诚信的平台
时间: 2011-04-03  来源: 中国网  编辑: 河南视窗三

【个人简历】

  王伟,河南杞县人,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先后担任郑州市检察院批捕处副处长、侦监处处长。2003年11月至今,任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治检心得】

  人无诚信不立,法无诚信则废。建院之初,我们就把诚信作为执法之本,立身之本。

  2005年,我们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向来访群众公开承诺办案时限并作出答复,从而赢得信访人的信任。6年来,我们将司法诚信的理念植根于具体的检察业务中,构筑司法诚信体系,逐步实现在检察官与侦查人员、审判人员以及与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之间建立诚信关系,构筑一个司法诚信的平台。

  【难忘故事】

  今年2月,曾为同事的刘某与崔某相约喝酒叙旧。席间,因饮酒过量,失去理智,刘某强行给崔某灌酒,遭到崔某反抗,进而发生口角,动起手来。崔某的左眼被刘某拳击受伤,经鉴定,构成轻伤。后经调解,二人达成和解,犯罪嫌疑人刘某赔偿被害人崔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2.8万元。据此,我院对刘某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然而,在之后对案件的电话随访中,我们发现和解效果并不理想,被害人崔某因刘某没有被检察院批捕,而误以为检察院是受刘某之托来促成双方和解,从而又对自己得到的赔偿款产生怀疑,认为比别人的赔偿标准低。在公安机关准备对该案作撤案处理时,崔某一直不予配合。与此同时,刘某也因自己钱赔了,案却不能撤而牢骚满腹,并表示要讨回付给崔某的赔偿金,矛盾从而激化。得知这一情况,我们的案件承办人员主动上门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答疑说理,变当事人上门讨说法为主动上门给说法。检察官从事理、情理、法理、信访风险多角度、多层次进行分析论证。同时,通报了我辖区办理的轻伤害案近两年自愿调解的平均赔偿数额,使双方当事人打消了猜疑,主动到派出所说明情况,要求撤案。最终,该案取得了满意结果。

  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案件答疑说理,对非羁押诉讼案件随访,是我院在构筑司法诚信体系过程中两项“给力”措施,为我院诚信平台的构筑夯实了基础。建院7年来,我院办理各类案件5000余起,无一错案,无一涉检信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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